农产品加工包装管理规定

作者: 分类: 广告制作 发布时间: 2023-07-02 16:57:30

农产品产地加工。农产品产地加工是指在农产品的产地进行加工的活动,目的是改变农产品的外观口感和品质,从而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农产品产地加工可以分为以下四大类型:收集加工、保鲜加工、包装加工加工销售,产地加工可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的收入,同时也有利于保障食品的安全和公共卫生。

农产品加工包装管理规定1、农产品初加工销售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吗?

农产品初加工销售是不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拓展资料:《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食用农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农产品加工包装管理规定

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销售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签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或者附加标签后方可销售。

农产品加工包装管理规定2、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财政、公安、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商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负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培训、技术推广、日常巡查等工作,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